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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影子银行扩张陷入停滞 表内信贷能否“接住”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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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希望金融

作者: 希望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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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1 15:51:08

摘要

在严监管下,2017年银行理财、非银资管产品等规模萎缩。由监管引发的资金从银行表外回流表内,导致两个结果:一部分在银行扩张表内信贷;另一部分流向信托贷款,导致信托贷款2017年猛增,占比达到历史新高。

推荐词条: [影子银行]

在长达六年的增长后,中国影子银行终于放慢了扩张的步伐,进入停滞状态。

在严监管下,2017年银行理财、非银资管产品等规模萎缩。由监管引发的资金从银行表外回流表内,导致两个结果:一部分在银行扩张表内信贷;另一部分流向信托贷款,导致信托贷款2017年猛增,占比达到历史新高。

根据穆迪统计,2017年,中国的名义GDP增速自2012年以来首次超过影子银行资产增速,导致影子银行占GDP的比例从2016年底86.5%的峰值降至2017年6月的82.6%。

2017年末以来,虽然离资管新规落地仍有一步之遥,但对非标融资围剿却已全方位展开。私募通道、委托贷款、银信合作等模式先后被堵住,信托贷款严管也在路上。

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民表示,中国影子银行的产生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同,其金融市场竞争充分,影子银行主要服务于信用不足的融资人。中国版影子银行的发展,是因为银行融资无法满足社会融资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影子银行退潮,银行表内贷款能否取代影子信贷,避免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流动性冲击。二是,明确标准化债权之后,是否仍要给符合实体经济需求的“非标”予以合法交易。

影子银行出现分化

业内一般认为,中国版影子银行包括两部分,一是银行“表外”业务,包括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非标准债权项目,含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和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二是银行“表表外”业务,指的是资产管理行业中的“非标资产”,例如通过资管计划、信托计划(非信托贷款部分)、资产收益权等投向实体经济,这部分未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

影子银行停滞,主要是由于后者。受到严监管影响,理财产品对接资产、财务公司贷款、民间借贷等规模在2017年出现下降。截至2017年底,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53.6万亿元,规模增速由2016年的35.58%大幅降至2017年的3.49%。其中,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专户、券商资管、私募基金规模分别下降了17.6%、4.4%、11.1%。

与之相反,体现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信托贷款创下历史新高。

根据央行数据,2017年委托贷款增加7770亿元,同比少增1.41万亿元,占比从2016年的12.28%大幅度萎缩至4%,创2004年以来新低。而2017年信托贷款增加2.26万亿元,同比多增1.4万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高达11.6%,达到有统计数据以来的新高。

信托贷款高速增长,原因是银行理财仅可通过信托投资非标债权资产。2016年7月,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只能对接信托计划,而不能对接资管计划。

非标通道向何处去?

梳理近一年来的监管逻辑,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是从“表表外”业务向“表外”逐步深入的。

华创债券在其研究报告中认为,2017年只是摸底和对乱象增量的遏制,2018年则要深入整治乱象产生的源头。刘民表示,治理影子银行,有赖于建立“超级央行”,封住监管套利漏洞。

影子银行规模是否会继续收缩?穆迪分析师徐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2018年监管会着重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影子银行高速增长主要源于监管套利驱动的金融创新,对金融体系潜在稳定性造成风险。经过2017年3月、2018年1月两拨监管风暴,影子银行接下来的发展可能举步维艰。

“非标资产缺乏流动性,银行缩减非标资产需要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2017年影子银行放缓主要是2015年基数较高因素影响。”徐晶认为,2018年影子银行规模增长将会非常缓慢,甚至出现下滑。但中长期来看,影子银行仍会有一定增长,但不会像过去那样野蛮式扩张。

影子银行规模收缩,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是资金从表外回流表内,银行表内信贷扩张能否“接住”萎缩的表外、“表表外”融资需求。

“根本接不住,银行资本和信贷规模都不够。”青岛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赵建认为。

汇丰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表外融资收缩与表内信贷不是一对一弥补的关系。表外融资主要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等领域,这些领域的融资在收缩。原因在于,真正影响实体经济的是资金的可得性,“一笔几十亿元的地铁融资,回表后,1万家小微企业贷款两百万也没这个量。即使回表量少一点,只要操作得当,也不会必然影响实体经济。”

不过,随着银行增加表内贷款,其资本和流动性状况可能转弱,并且受到年度贷款额度的硬约束。而且,影子信贷使得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受益,这方面银行贷款可能无法完全取代影子信贷。

二是,“非标”如何解决流转等问题。

徐晶认为,影子银行适度开展对经济是有帮助的。一行三会并非禁止非标投资,而是不能超过一定限制。

“明确了标准化债权交易的场所之后,是否还要给‘非标’一个合法交易场所,是一个微妙的悬念。”长期关注资管行业的律师冯刚认为,一行三会涉及的交易场所众多,这次正是一个重新梳理和洗牌的大好时机。分布全国的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中心)也许是非标交易可以考虑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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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百科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就是不受银行监管体系的,是一种可能引发相关危机的一种信用中介机构系统,影子银行引发系统危机的因素不唯一,我过现阶段影子银行并不是多个独立的机构,而是泛指具有规避银行监管系统功能的所有金融机构,例如人人贷等,我国市面上影子银行有民间借贷、银行理财产品和非金融机构贷款产品三中存在形式,除此之外,影子银行还有不同的分类,那么,影子银行产生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是什么?影子银行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有哪些?希望影子银行小知识对你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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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必学——不良资产、影子银行、债券违约
    不良资产

    别名:Non-performing Asset

    释义

    不良资产的定义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按照其主体对象分为企业不良资产与银行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账,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

    解析

    我国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划分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1998年以前,各银行业按财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四级分类”,俗称“一逾两呆”,也就是“逾期”、“呆滞”、“呆账”。按这种方法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仅有普通呆账准备金一种,为贷款总量的1%。二是1998年以后,我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1999年7月,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现在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后三类为不良资产。

    影子银行

    别名:Shadow Bank

    释义

    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影子银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信用转换和高杠杆。

    解析

    影子银行系统(The Shadow Banking System)的概念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并被广泛采用,又称为平行银行系统(The Parallel Banking System),它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影子银行”的概念诞生于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影子银行”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所出现的一个重要金融学概念。它是通过银行贷款证券化进行信用无限扩张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核心是把传统的银行信贷关系演变为隐藏在证券化中的信贷关系。这种信贷关系看上去像传统银行但仅是行使传统银行的功能而没有传统银行的组织机构,即类似一个“影子银行”体系存在。目前在我国,“影子银行”有三种最主要存在形式:银行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产品和民间借贷。中国银监会发的布2012年报中首次明确影子银行的业务范围:“银监会所监管的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商业银行理财等表外业务不属于影子银行。”

    债券违约

    别名:Bond Default

    释义

    债券违约是指债券发行主体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债券协议履行其义务的行为。

    解析

    债券违约分为长期债券违约和短期债券违约。长期债券或长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1)长期债券未到期前,债券发行主体破产或被接管;(2)债券发行主体不能在此长期债券到期日后9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3)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4)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5)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短期债券或短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1)短期债券主体不能在债券到期日后3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2)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等;(3)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4)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2018-01-2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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