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10-5800
(工作日9:00 - 18:00)希望金融提示您:网贷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不过,江西这一监管版本基本反映了监管的监管方向。比如,虽然关于银行属地化的问题不同地方的监管要求尚未一致,但是目前都会比较倾向于和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的金融机构合作。一些现在已经接入网贷资金存管的银行自身技术能力并不足以达到监管方的要求。”付力表示。
推荐词条: [网贷政策]
《征求意见稿》对辖区内网贷平台的整改验收、备案登记等要求作出进一步说明,并明确了不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各类情形。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下称“省政府金融办”)在官网正式发布《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此份《征求意见稿》,备案登记将由省政府金融办依申请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
和去年8月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相比,《征求意见稿》对辖区内网贷平台的整改验收、备案登记等要求作出进一步说明,并明确了不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各类情形。
和上海、深圳等地的监管政策一样,江西省政府金融办要求辖区各级金融办层层筛选后报送省金融办。
县(市、区)金融办(局)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形式合规时予以受理,经初步审核认为提出申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初步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出具初审意见,报送设区市金融办(局)。
区市金融办(局)收到备案登记申请材料后,采取多方数据比对、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对备案登记材料进行审核,认为提出申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初步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出具复审意见,要求机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核实后的备案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政府金融办。
其中,《征求意见稿》对网贷平台做出了以下三点明确要求:
首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需在公司名称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在经营范围中载明“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应在金融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内容。
其次,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与通过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并未对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提出银行属地化的要求。
第三,和厦门市金融办颁布的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一样,江西监管方要求网贷平台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电子数据存证合作协议。
同时,监管方面设立了“退出机制”,对于网贷平台注销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要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注册地县(市、区)金融办(局)。
浙江某中型网贷平台高管付力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江西省出台的监管方案属于比较“中庸”的版本。
“不过,江西这一监管版本基本反映了监管的监管方向。比如,虽然关于银行属地化的问题不同地方的监管要求尚未一致,但是目前都会比较倾向于和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的金融机构合作。一些现在已经接入网贷资金存管的银行自身技术能力并不足以达到监管方的要求。”付力表示。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为信息传播之需要,不作为出借参考,网贷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文章链接: https://news.xwjr.com/policy/11777.html (转载时请注明本文出处及文章链接)
词条百科网贷政策
09月17日
06月22日
04月27日
03月07日
01月17日
12月16日
12月02日
11月12日
10月29日
10月10日
还没有任何评论,你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