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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140号文下发,税收制度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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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网络

作者: 董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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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18:27:25

摘要

注意,根据之前总局对36号文的解读,增值税一贯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但考虑金融行业内普遍存在逾期贷款利息收取困难的实际情况,对超过结息日90 天的应收未收利息给予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照顾。

推荐词条: [税收]

近日,管理层再次出台增值税方面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其中针对金融行业的部分由于涉及规模庞大、并且构架较为复杂的资管产品,引起了市场热议。

这则被业内称为“140号文”的新规,是对《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即36号文,有关金融、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在征税执行过程中的多个重点问题的明确补充规定。除第十七条之外,其他条款都是从2016年5月1日,也就是追溯到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日期开始执行,之前已缴的增值税如果按本文件应该免征或不征的,可以在以后应缴增值税款中抵减。

营改增”下的赋税义务

营改增中,对于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认为是让渡货币资金使用权,应按“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但是对于所有者投入股本,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则不属于营改增的征税范围。

140号文第一、二条明确了36号文件对归属于“贷款”税目的具有利息收益兴致的金融产品,对今后金融产品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的判断,有了新的更明确的依据。

明确了持有至到期的各类资管产品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这样,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的基金产品分红收益\资管产品分红\信托计划分红等等, 不缴增值税,持有至到期收回本金和非保本浮动收益,也不缴增值税。

但根据36号文件,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产品在到期前的转让,还在金融商品转让税目下按差额纳税。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本文件规定的理解,保本+浮动收益的资管产品,由于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因而获得的分红收益属于“保本收益、报酬”,需要按“贷款”税目缴纳增值税。

临界点:结息日起90天

与36号文件相比,140文扩大了逾期利息不征税的范围,从原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见与36号文中附件3 第四条) 扩展为证券、保险、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与36号文附件3第一条 第二十三款对金融机构定义的范围保持了一致。

注意,根据之前总局对36号文的解读,增值税一贯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但考虑金融行业内普遍存在逾期贷款利息收取困难的实际情况,对超过结息日90 天的应收未收利息给予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照顾。

90天内的利息在计提当期缴税,与是否收到利息款无关, 90天后发生的利息暂不缴税,前期已缴的增值税销项不做冲回。

实际收到逾期利息款时,再计算90天后发生的利息和相关税金,原90天内发生的利息不再计缴税款。

资管产品管理人,你来纳税

针对资管产品运营中纳税人的争辩,终于有了定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资管产品收取的管理费,按6% 征税,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投资方可以抵扣。资管产品管理人代受托人或投资人收取的非保本性质的收益,不征税。

注意,根据36号文件,资管产品管理人,如,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管理人需按金融商品转让,按差额缴纳增值税。

此外,资管产品通常在会计核算上都是“双主体”,这样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可能会导致公司收入与税金不匹配等问题。

房地产企业的利好消息

(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此次140号文终于明确了房地产企业销售额可以扣除的项目,同时给出了可以扣除的条件,旧城改造\一级开发等城市建设项目就有了比较明确的扣除依据。

至此,对于房地产土地扣除项目,基本延续了原营业税下的处理规则。此外,提交的证明材料的范围有了扩展,“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这些只要能证明发生真实性的材料都能作为房地产企业费用扣除的凭证依据。

这部分扣除款项的处理,也是在发生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类科目,实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转出,计入销项税额抵减。

税收制度进一步规范

此文件要求除租赁之外的应税行为,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按照此政策实施,这意味着本来在营业税下应交而未交的税费没有漏洞可循。早在2006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已出台《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说明对受托机构从其受托管理的信贷资产信托项目中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2006年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用信托计划来实施,等同于现在所说的资管计划管理人。因此,140号文提出的增值税政策实际上是之前营业税政策的延续,在之前环境下没完全贯彻落实的税收制度在此时将会得到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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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百科税收

税收就是国家为实现公共财政能力,强制向纳税人征收的税款,它具有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一个国家税收的多少是根据这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的,他征收的对象有个人税收,企业税收。无论是自然人收入还是作为公司法人收入都要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国家税收就是为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能力的,用于建设过家的公共项目,造福于民的项目。因此税收它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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