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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网贷备案大限将至,根据媒体报道,部分地区将延长辖内平台的整改期限,但目前,延迟决策还尚未以明文形式下发,至于具体延迟多长时间也仍未最终明确。业内有消息认为,对于网贷整改期限而言,可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差别化的酌情延长。
对于备案延迟存在较大概率地区的平台而言,这意味着原本已不足两个月的网贷备案大限将可能被放宽,这些地区的平台将可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来进行新老划断、存量标的风险化解和接入银行存管,对于少数前期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的平台而言,时间变得相对宽裕,其备案工作也可能做的更加细致。
据了解,自网贷管理暂行办法明对网贷金额作出以小额为主,并对自然人和企业借款上限进行划定后,很多平台已经开始了停止新增大额标的。不过,一些平台受限于此前已经发布了较长的标的期限,不得不等到到期处理。一种乐观状况是,目前,行业中不少平台大额项目已经逐步在“由大化小”,而一些平台则已经完全消化。
此外,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一定意义上讲,上线银行存管能解决一部分资金安全问题,但不能解决平台全部安全问题。《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对银行的权责有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不对网络借贷交易等行为提供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此前已经与存管银行达成合作的少数平台,在严监管形势下,不得不面临重新更换存管银行的选择,这对备案大限并未延迟的地区平台而言无疑是一挑战,一波三折的银行存管可能让这部分平台备案更加任重道远。
据了解,2016年8月24日,原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也即将2017年8月24日定为最初的备案大限(各地金融办可依辖区情况适当延期)。
2017年12月14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57号文(《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将P2P整改时限分条件放宽:
主要的网贷机构于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工作的网贷,于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及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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