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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9:00 - 18:00)希望金融提示您:网贷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当前,网贷行业整改尚未结束。完全合规的平台是什么样子?我们无从得知。但是,不合规的平台有哪些特点,我们却可以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网贷平台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的活动获得了解:
1、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通俗点说,就是借款人为平台本身或者与平台有关联的合作方。
2、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简单点说,就是出借人的钱没有直接给到借款人,而是进入了平台资金池。
3、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换句话说,就是平台对出借产品进行了信用担保,并向出借人进行了本息承诺。
4、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也就是说线下网贷体验店以及线下网贷宣讲会,等等,都是不合规的。
5、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平台不能当出借人。不论出借的钱是来源于平台自有还是用户,都不允许。
6、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简单点说,就是平台对借款标的进行期限错配。
7、自行发售网贷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网贷、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通俗点说,就是平台不得售卖网贷产品,或者代销其他机构的金融产品。
8、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也就是说平台不得对借款债权进行债权包处理,或者证券化处理,等等。
9、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出借、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10、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11、向借款用途为出借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12、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13、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为信息传播之需要,不作为出借参考,网贷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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